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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是什么在法律中有规定吗?

一、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是什么在法律中有规定吗?

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中是进行了规定的。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是:保养维护义务;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;管理义务;定期报告义务;禁止以不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;通知义务;交接义务;继续管理义务。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。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,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
二、怎样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?

1、购房人将房款付清或办妥分期付款手续后,就要到房产商指定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。

2、带好下列证件:

(1)与房产商签订的“购房合同”

(2)购房付款发票

(3)身份证。

(4)支付物业管理费。

(5)区房地产管理处办理产权的收据。

3、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:

(1)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、住所。合同的甲方(委托人)为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,乙方(受委托人)为物业管理公司。

(2)管理项目。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,坐落位置、面积、四周界限。

(3)管理内容。即具体管理事项,包括:房屋的使用、维修、养护;消防、电梯、机电设备、路灯、连廊、自行车房、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;清洁卫生;车辆行驶及停泊;公共秩序;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。

(4)管理费用。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。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,不同的管理事项,收费标准也不同。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,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;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谈决定的,如停车场的停车费,这些收费,能明确的内容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。

(5)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
(6)合同期限。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。

(7)违约责任。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。

(8)其它事项。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未尽事宜,如风险责任、调节,合同的变更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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